根据国食药监械[2007]93号文有关规定:
五十二、电热鼓风干燥箱、电热真空干燥箱:供医疗单位对物品进行烘焙,干燥、热处理用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。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ebuy1718.com/view/662.html
本文关键词:干燥箱不作医疗器械管理,电热恒温干燥箱不作医疗器械管理
实验室常用设备
干燥箱、培养箱、天平、搅拌器环境监测设备
水质分析 大气分析 土壤分析光学光谱分析
显微镜、光度计、旋光仪物性检测设备
流变、粘度、硬度、张力生命科学仪器
生物工程、分子生物、微生物行业专用仪器
药检、农业、食品、包装、纺织在线过程控制
在线PH、在线溶解氧、在线COD配件耗材
电极、试剂、风机、把手、隔板关于电热恒温干燥箱,鼓风干燥箱不作医疗器械管理规定
客户热线:400-638-1718 (周一至周五8:30-17:00)技术支持:18121024458 传真:021-54573837
版权所有 © 2008-2025 上海熠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24040号-1 网站地图
本站关键词:干燥箱,恒温干燥箱,鼓风干燥箱,恒温培养箱,培养箱,二氧化碳培养箱, 光照培养箱,超声波清洗器,电子天平,实验室仪器设备